第十一章 癖好
问林耀,问他你漂亮吗?他说漂亮,我打了他。我又问了一遍,他说不漂亮,我又打了他。” “你疯了?” 季正则笑出来,眉眼两弯,俊俏又痞气,“我也觉得。啧,你这么漂亮,他要是觉得你不漂亮,那不眼瞎嘛,该打。可是他要觉得你漂亮,呸,他凭什么觉得你漂亮?” 他表情复杂地看着季正则,“你脑子确实有点问题了。” “可能吧,你能治吗?” “我能直接把你治成脑瘫。” 这句话不知道戳中季正则哪个点了,他突然绷住,倒在床上笑个不停,笑得太过夸张连床都跟着震。 笑真的是能传染的,方杳安本来不想笑的,看他笑得没完没了,不知道怎么也跟着笑了。笑到最后捧着肚子蹲在床尾,眼泪都出来了,他从没这样大笑过,还这么莫名其妙。 他竭力平复下来,问季正则,“你到底在笑什么?” 季正则摇摇头,满脸无辜,“不知道,你干什么我都觉得好笑。” 没有任何一个人从他身上发现过搞笑天赋,“什么?” “你现在在我面前跳个兔子舞,我都能觉得你是个舞蹈天才。”季正则半低着头,自嘲似的笑了一声,“挺没救的是吧?” 方杳安顿住,眼神闪烁,嘴巴动了几动,“我不会跳兔子舞。” 季正则蹲在他面前,把脸埋在他膝盖里又笑了一会儿,去握他的手。皓白柔腻的手腕像葱根一样漂亮,红色的手绳松松地系着,随着摇摆微微晃动。 季正则亲在他手腕上,指腹沿着红绳来回摩挲,眼波温柔,“真漂亮,你漂亮,它也漂亮。” 方杳安看着他发顶,“漂亮的人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