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癖好
,季正则牵他进卧室,把他按坐在床沿上,“眼睛闭上。” 方杳安听话地阖上眼,听见一阵窸窸窣窣地响动,感觉季正则在他手腕上绑了什么东西,刚系上他就自己就睁眼了。是一根编织简单的红绳手链,镶了两段环扣的弧形金属,交尾处坠了颗晶莹的小钻,雕琢精巧,只是手链过细,有些女气。但方杳安骨架小肤色也白,红绳松松的绑着,垂在细白的手腕上,倒也相得益彰。 季正则眼瞳神亮,显然很满意,“好看吗?别嫌这钻小,这可我自己挖的。” 方杳安一惊,“你自己挖的?!” 季正则挑眉,“也不全算,去年我们去了南非玩,啧,你还记得吗?我第一次在学校看见你都开学一周了,开学那几天我还在南非呢,主要林耀他哥在那有路子。”林濯大学读完,出国留学镀了层金,他性子冷,在外国人圈子里却是左右逢源,“最后去的利乌哈姆卡,那有个采钻场,林耀他哥朋友家里的,美国人。我还挺好奇,跟着矿车下去了,那东西长得跟煤块似的。矿场老板说送我一块,我就随便选了,结果磨出来净度还挺高。”季正则低笑了一声,嗓音低醇,“想做个戒指的,怕你不戴。” 方杳安看着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神思不属,满脑子guntang混沌的浆糊。 “我小时候老不懂,女生为什么爱玩娃娃,还总给换衣服,这有什么好玩的?林耀跟我说,这就跟我们玩游戏买装备屯皮肤一样,图个厉害,能炫耀,我当时觉得挺对的。后来发现也不是,我就是觉得你漂亮,所有好看的我都想给你买,不想炫耀,想一个人看。” 方杳安说,“我没有那么漂亮。” 季正则像听不到他的话,自顾自地说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