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不解:“你怕什么。” 他讲:“怕你被咬,会有危险,很痛,打针也很痛,怕丢丢咬人要被抓走,以后我见不到它。” “你怎么不怕赔钱,”看他话说得好听,我故意逗他。 “赔钱最不可怕的了,是应该的,”燕林哲仍旧笑着。 有钱人,真可怕。 我顿时失去了对他的所有好感:“你要是害怕,就应该把绳牵紧,把它拽回来。” “啊?”燕林哲一脸迷茫,继而醒悟,“啊!我忘了,我忘记我手里还有绳了。” 我无语地看着眼前这个皮肤白皙、戴着框架眼镜的年轻人,蹲身下去,捧着那小狗毛茸茸的脑袋一顿撮弄:“还好你遇到的是我,还好小狗没有咬人,对不对呀。” 不知道为什么,和小动物讲话时,我的声音总会不自觉地变得奇怪起来。 “它叫丢丢,”燕林哲凑过来,讨好地讲。 “丢丢?这名字也太不吉利了吧,”我转过头,咫尺之遥,发现燕林哲的瞳孔呈现着一种淡淡的褐色。 “因为他喜欢乱丢玩具,不是走丢的意思,”他慢吞吞地讲,笑容淡淡的,看起来十分温暖。 自那天起,我就算和燕林哲认识了。 他这人,说的好听点叫有耐心、脾气好,说的难听点就是软弱加迟钝。 我和张奕华打架就是因为他。 去酒吧本来是因为那里开业大酬宾,全场酒水打折,离开家这么久,我很少自己买酒,看见广告纸的一瞬间嘴就馋了。本着有便宜不占是傻蛋的原则,我硬拽着他走了进去。 我自己喝酒,几杯下肚,一扭头燕林哲竟然不见了。 我怕得要死,脑海里闪过无数不良少年拐带好学生的悲惨青春电影。 我就是这不良少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