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则(3)
花的特权,後者是鱼的。 ??「喂!谁理你什麽麻木感呀!我又不是落日者,我既还没有对生命放弃希望也没有自暴自弃,就算要Si,Si前我也得做完我能做的事情才行。」 ??「哦,像说什麽?」 ??「像说回收伏笔。」我从怀中拿出一本笔记本,丢到他前方桌上。 ??这不是一本普通的笔记本,这是一本收藏与拍卖价值极高的笔记本。 ??因为在这本笔记本的某页,写着我最後一次g杀手时,曾留下的我是一根蜡烛,登登登登登,请给分。 ??没错,如果各位记忆力不错的话,应该还记得这曾出现在第一章过。 ??毕竟我快Si了,不赶紧回收一下伏笔不行。 ??「这是……」他翻阅了一下,扬起眉毛。 ??「认得这字迹吧,毕竟他生前可是你最好的朋友。」 ??「你怎麽会有这个?」 ??「一年多前,我受雇去杀他,可还没杀到他居然就自杀了,那时我还觉得奇怪他怎麽会自杀,依我获得的情报他根本还没到三十八岁……回想起来,我现在得到的这病,或许从一年多前就已经存在於世上了。」 ??「……」他默默翻阅着那本笔记本,但我知道他有在听,应该啦,我是主角诶,拜托在乎一下我说的话好吗? ??「这两天我又去了一趟,你猜怎样,他自杀的现场被封了起来,里头那屍T都乾巴巴了还没有移走,更难以置信的是,他用来烧Si自己的五sE残光里的紫红sE光点,居然还没有消失,拜托,超过一年了耶,这样可以颠覆世界上所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