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破芒鞋无觅处
云烨的脸擦了擦。怎么伤得那么重啊?仍然留存一丝温度的脸上尽是玻璃碴子,无法擦洗,擦就会划破更多的地方… 正在这时,一声狗叫,让他打了个激灵。 回头一看,一只好威风的墨界黑狼犬,肌rou发达,英姿勃发,仿佛天生军人素质,套在它脖子上的牵引索拉扯得比弓弦还紧。那条褐黄色毛茸茸漂亮的大尾巴,对他摇着。 巧了,何意羡认得它。这警犬以前的主人,便是白轩逸警官。 何意羡着实没想到,这狗现在还在服役。狗是重感情的动物,白轩逸从检之后,它好长段时间将近变成一条断了脊梁的癞皮狗,几次消极出任务,腹背中弹。 何意羡也是挺奇怪,一夜经历如此之多,到了这里,面对人,他很好,看到狗,他想哭。 可是不容他意恍恍,下一秒钟,黑狗扑咬云烨。 它是条老资格的警犬。几千万人居住的特大城市,就像气味海洋,但是有种味道,镌刻进大脑的记忆库,不可能嗅不出来。 虽非专业干这行的,它却多次参加追捕相关罪犯的战斗。它知道,那些看起来像粉笔灰一样的白色粉末意味着什么…… 何意羡只觉,一刹世界静了。一切都是这么突然,却又似乎是一种上天的注定。 ——云烨是毒贩子,那迦是粉档子。 并且他差一点点,就令这尸首消弭于火海中,与最确凿的证据失之交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