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种种可疑-01
林冲迟了半小时才到事务所,一进门,就听见狐硕的办公室传来音乐,林冲走到狐硕的办公室门口道:「昨晚我们忙到十二点才回家,你不累吗?这麽早就在事务所看卷宗,我还以为你会睡到中午才来上班。」狐硕头也不抬,眼睛仍然看着卷宗,回道:「我想再仔细看看兰雅玲的卷宗。」 「上次请你研究兰雅玲的案件,你有什麽心得,说来听听。」狐硕道。 「我发现李星的太太叶罗莎在警察局报案时,是提告兰雅玲SaO扰、妨害家庭,似乎没有明确地就兰雅玲的相J行为提出告诉,所以就相J罪提出告诉的日期似乎已经逾越六个月的告诉期间了。第二点可疑的地方是,李星以证人的身分在警察局作笔录时,竟然说他不知道兰雅玲的真实姓名,只知道她的绰号叫做香香。李星说,他与兰雅玲同居将近一年,又说他不知道兰雅玲的姓名,这一点真的非常的奇怪。」林冲道。 「的确是非常的奇怪。如果李星连兰雅玲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两人的关系应该是极为疏离才对,兰雅玲很有可能真的不知道李星是有配偶的人。如果兰雅玲在不知道李星有配偶的情形下,而与李星发生X行为,这样相J罪就不会成立了。一般人在发生X行为前,都处於意乱情迷的状态,不太可能互相提出身分证来确认对方是不是有配偶,因此即使兰雅玲确实有与李星发生X行为,也极有可能当时并不知道李星是有太太的人,但是李星却一口咬定他有告诉兰雅玲他有太太,存心要让兰雅玲有罪。」狐硕习惯X地以大拇指与食指顶着下巴,一边沉思地道:「这就是这个案件最棘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