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Lie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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骸已弱不禁风,一触即碎,凑成白磷似的一小撮,燃了,散了。 即便成分类同,唇吻和指尖仍有差异,前者更柔软、温热,离心脏更近,血液泵入就给它更高的温度。但“更高”只是相对巫炤的指尖而言,它仍旧没那么分明,飘忽地掠过鬓角、眼睑、鼻梁,比幻觉更像幻觉。 他的眼皮在颤抖,千钧重负压在上面,取不走。取走了,怕那捧粉末压不牢。 亲历过千万次消逝的人具备两种看似对立的特质,更珍视无法驻留的转瞬,更渴求不离不弃的永恒。缙云游刃有余建立起平衡点使之共存,但那只是他以为的平稳。两点无法实现稳定,还需第三个支点才能构筑一个体系,只是它过于熟悉,以致于他视而不见,或者说假装视而不见——他不敢去相信它的存在,又笃信它会一直存在——而巫炤刚刚撤走了它。 他就是“它”。 易如反掌。 暖意游弋到笑肌,往斜上后撤,轻触十字耳钉。 “36.9℃,33.7℃,体温和皮肤表面平均温度。”巫炤的右手虚按着颈部动脉,“心率每分钟110次,有些快了,可能是——” “能更快。”缙云说。 他改成单膝跪地,转念又站直了,如两人所愿把那寸热度夺到嘴唇上:“逼我,很有意思?” “有意思极了。”巫炤单手梳理缙云霜白的发丝,一语双关,“只是让你稍微感受一下——我想第一域的战神还不至于那么‘脆弱’。兽穷则啮,就是驯化的饕餮,多少也留有些凶性。” 蓄谋已久,自当一击必中,一朝图穷匕见,何须假作客气。 这个亲吻自相矛盾,叩关的气势义无反顾,待关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