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野
?...” 离包厢门口还剩两步路,里面的声音就大啦啦传出来了。 未见其人,已闻其声大概就是这意思。 江蔻歪着头在门口,随口给开门侍应生说了声谢谢,进入包间后旋即摘下鼻尖上的墨镜。 包厢里早已落座的长发男人在通电话,耳蜗戴着耳机,嘴里捏着鸭嗓,和她匆匆点个头。 她也不关心角桌对面的男人,只自顾自提着包包大方得T地落座。 江蔻点的那壶热茶都送过来了,羌旭才把电话聊完撂了。 男人半包裹长发的脸皱出一个特定微笑,日光下显得越发Y柔,“真是稀奇啊稀奇,江小姐居然要见我。请问~我是否有幸能够为江小姐效犬马之劳?” 说罢,羌旭做作又绅士地弯臂对她做了一个邀请动作。 屈膝弯腰的时候虔诚如中世纪穿戴佩刀的士兵。 看看看看,看看他这德行,她都没脸对外说他是她经纪人。 江蔻嗤笑一声,把他手挥开语调加重,“行了行了,越来越喜欢演了啊。” “这哪里是演啊,我对大小姐可是日月可鉴的绝对掏心掏肺啊,肝脑涂地也愿意的!。” 他说着说着,还把手举起来了,一脸你不相信我可以发誓的表情。 江蔻可不吃这套,一眼看穿。 “啧,肝脑涂地?掏心掏肺?秦颂年面前这话你说过几次了?还敢一字不漏地照搬给我听?找打吧你!” 大小姐凶残地挥挥拳头。 羌旭秒变苦瓜脸,做可怜状,连连摆手否认。 这时,端着点心的衬衣黑马甲侍生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