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法律本身就在我们的身边!(求月票)
暴的人,其实按照网上通俗的说法,那不是个好人,那就应该网暴他! 甚至可以说,很多人都认为网暴那个人是应该的,这种人应该下地狱。 那是一个虐狗的人,而且把虐狗的视频拍下来发到了网上,当然,视频里本身是没有暴露个人信息的。 显而易见嘛,在三年前,网络环境更加的混乱,在那样的环境下多了这么一个视频,你可以想象到那个家伙的情况。 几乎可以说是全网都在骂。 然后,在很短的时间内这个人的个人信息便被人找了出来,全部发到了网上。 于是在这么多的压力之下,这个人跳楼自杀,结果没成功,后面慢慢销声匿迹了。 毕竟再是热点的话题,也不可能天天追,网上很快就有另一个热点爆炸了。 比如两个原本恩爱的明星突然宣布离婚…… 而在王辉的电脑中技术人员查到了,三年前他就是最早将虐狗人的个人信息发到网上那个。 舆论和法律之间是有一条界限的,这条界限不允许跨越,因为法律就是法律。 如果单纯以法律看,虐狗做错了,造成了不良后果,可以依法处理。 只不过呢,在现在的情况下,网络舆论监督是不可缺少的。 但是网暴是另一回事。 犯罪就是犯罪,不会因为其他就能改变什么,尤其是在出现因为人rou搜索泄露对方个人信息,导致对方重伤的后果之后。 新的证据出现了,王辉傻眼了,老孟要疯了。 这些有钱有地位有事业的成功人士,为什么非要搞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