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一章 我愿意,我什么都愿意!
具体双方之间的情况我必须得了解,否则这个官司没法打。” 好在是民事案件,公安部有专门的规定,看守所应当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民事诉讼权利。 而且在必须要出庭的情况下是可以出庭的。 除此之外,尽量是委托代理人出庭就行。 刘康虽然觉得有点不太妥当,但还是不想放弃这个官司,毕竟是出道第一个案件,得做本章未完! 第四百五十一章我愿意,我什么都愿意! 的漂亮点。 第一个案子做不好,再做以后的案子时候都会受到影响。 没辙了,彻底没辙了,之前听说有法律援助,但是去申请发现他们不符合条件。 因为申请人的过错责任引发的刑事自诉案件,是不属于法律援助范畴的...... 李昌悦只能求爷爷告奶奶,想着让刘康帮忙,最起码见一见李昌明,然后打这个案子。 刘康:“......” 他现在不知道那个李昌明是什么想法,但是总感觉他这亲戚好像就是冲着钱去的,根本不怎么关心他这个人。 反正只是会见而已,也不算什么,正如同之前那位律师一样,现在对于刑事案件,都是分阶段来收费的。 所以在对方表示可以正常出钱的情况,刘康也就答应了下来。 他自己现在对这个案子也很感兴趣...... 合同签订,申请提交,然后就是等待时间。 几天的时间一晃而过,看守所那里已经批准了会见申请,刘康也做好了准备。 用会见的方法来了解当事人的民事案件信息,这踏马的在学校这么多年都没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