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周律师,你不是说没事了吗?(求月票)
缓刑考验期内有人真的会蠢到再犯法吗? 这是个问题,然而,在法律实践中,确实有这样的人,不多,但确实有,原因很简单。 缓刑期是会根据刑期计算的,刑期长,缓刑期自然长。 当地负责执行缓刑的工作人员会按时进行社区矫正,但是时间长了,总有人觉得自己已经自由了。 当然,像是李华这样的情况,便是连派出所的领导看了都懵逼了。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对方的所作所为是否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说白了,就是对李华行为的认定,看她是属于诽谤,还是侮辱,亦或者是其他情况。 这一点周某人还是比较清楚的。 “我认为这属于诽谤,因为她在自己的文章里说我处心积虑,从来没有提醒过她,但实际上我都已经提醒过了。” “所以,她是属于捏造事实诽谤我,她诽谤我,而且您看这点击量,这都上万次了吧。” “这转发量,都已经上千了,足以构成诽谤罪了,如果需要刑事自诉,我可以现在去起诉。” 办公室里,所里的领导看着面前的周毅侃侃而谈,憋了半天之后终于问出了一句话。 “周先生,你曾经干过律师?” 啊?学着方大状那样滔滔不绝说了半天的周毅一愣,顿时露出了一种羞涩的笑容。 “那什么……刘所长,我没干过律师,我就是,别人诽谤我的次数有点多。” “然后就,就久病成良医了……” 周毅表示,这真的不怪我,谁让现在这网上那么多嘴上没把门的人太多呢。 你说他们的主观恶意强不强,好像没那么强,就是动动嘴,哦不,动动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