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荣桂与陈永贵
结问题搞到登峰造极的时候,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在昔阳县召开第五届党代会上,一部分人串通好,为县委书记外县人抹灰灰脸,让他自动退出昔阳政坛,把外县人及异己分子包括父亲踢出领导班子,选上“自己人”会议的一切章程打乱,开的全是小会。陈永贵当时很茫然,说:“天遭灾、家遭灾、开会也遭灾。”刚从洪涝灾害中拔出腿来,不团结问题又泛滥成灾。言明陈永贵不仅没有参与此次活动,而且对拉帮结伙充满反感情绪,与父亲的观点是一致的。 地委特派员觉得不对劲儿,通报了上级,引起了关注,为此,一九六四年九月间,省、地委掌握了昔阳县宗派活动的情况,十月间“四清”运动试点放在昔阳,八千“四清”工作队进驻昔阳的村...阳的村村寨寨。对昔阳“宗派活动”省、地、县三级机构建立了专案小组,这次事件在一九六四年十月进行,因此就叫“十月事件”上级经过一个一个调查取证,搞清父亲一贯作风正派,从不隐瞒观点,敢于挺身而出与歪风邪气作斗争,对同志坚持“五湖四海”的观点,不仅不是团伙成员,而且还是原定县委委员被阴谋串通成候补委员,是这次阴谋活动的受害者。因此被上级定为“十月事件”县级专案组组长。 这次事件在定性时,有人认为是反党集团,有人认为是反党性宗派活动。上级征求父亲的意见时,父亲说反党集团帽子太大,反党分子也不成立,实质是本县与外县干部之争。他认为是,本位主义或是宗派主义。经过再三酝酿,专案组认为:背着党搞非组织活动,拉拢分散选票,破坏组织纪律,具有反党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