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是理所应当的。

    容茂将早饭放到锅里温着,心思一动,抬步向书房走去。

    如今他有梦境那双眼睛赠与的三滴灵泉圣水,记得那声音曾说这圣水能“起死人”、“rou白骨”,这么宝贵的东西使用起来自然当慎之再慎。可据那书本的内容来看,四郎叶晟的病极有可能只剩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时间非常紧迫。

    昨日药方的功效已经得到了叶林的肯定,只是欠缺百合这一味药材。可连懂药理的叶林都不认得百合,恐怕就是到了镇上,其他人也不一定知晓。

    光通过口头表达,很难让人想象百合的样子,因此容茂选择了更直白的方式——素描。

    成长环境黑暗的容茂鲜少有什么兴趣爱好,而凭借一只便宜的铅笔就能描摹这个世界的素描就成为了他少有的几个爱好之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因为喜爱,容茂的素描技艺相当不错。

    容茂刚刚就在厨房用砍柴刀将木炭的一头削尖,制作了一支最简易的炭笔,此刻他就拿着这只笔,照着记忆中百合花的样子,静静地在纸上描摹着。

    容茂心无旁骛地认真描绘,甚至都没听见叶家兄弟们陆续起床了的声响。等到他放下手中的笔抬起头,才发现除了叶晟,叶家其余五个兄弟不知何时都进了书房,安静地看着他作画。

    “你们,你们什么时候进来的?”突然被这么一大群人盯着,尽管容茂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可他还是忍不住红了脸,害羞地低下了头。

    “媳妇,我们进来都有约一炷香时间了呢。”叶羽今日换了身墨色的衣服,看着格外精神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