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咳咳,这里是侦探。对,就是被可鲁斯称作神经病,但其实是天才的我。

    为什麽突然变成我在说话呢?这是有原因的。既然我差遣了可鲁斯去跑腿,那我就有义务帮他说明一下现在的状况了对不对?我可不是这麽不尽人情的。更重要的是,我太理解你们的脑了,大概跟金鱼一样大又不愿意承认。不可取阿啧啧。

    再说,前面也有太多细节没说清楚了,这个作者真混。

    那麽,说了这麽多,现在的情势是怎麽样呢?

    首先先来个简单回忆一下。还记得为什麽我们为什麽去河边吗?不,我原谅你愚蠢的脑袋想不起来。我就直接说好了,要找凶手。

    但是为什麽找凶手要去河边呢?

    我知道你大概还是想不起来,不过起码努力一下吧?假装一下也好,快点,来,再一点。

    好算了。重点是被害者,都有养狗。

    这个时候脑容量跟金鱼一样的你们一定会说,为什麽之前都没有人发现Si者都有养狗,但是伟大的约翰本人我一看就知道。好,我做个补充说明。「因为不是所有的Si者都把狗养在家里」。

    第一名Si者是个贵妇人还记得吗?我去拜见了一下他家,对,就在看完第三具屍T的那个晚上,我先去了一趟警局,拜借了一点资料,得知了一下我的目的地就出发了。谁叫我是行动派?

    我发现他常常出门,这点要感谢她隔壁住着一个没事做的老太太,没事就在观察她。老太太还透漏,贵妇5前丧偶,老公是个有钱但纵情酒sE过度的老头子,然後刚好在他们结婚半年之後,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