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传灯【修】(而今的广州知府,便是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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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完大概便问刘氏:“供状画押,人犯认罪,案子经县、府、省三道程序问审均无异议,你因何喊冤?” 刘氏:“大人,我儿实是牢中酷刑施加于身,受不住了才认罪,他是活生生被屈打成招啊!大人,我了解我儿,他忠厚老实,为人良善,平时过年过节,家里杀鸡杀猪,他尚且躲起来不忍看,怎么敢杀妻?怎么敢割人头颅?为何割头?若真是割了头,他把头颅藏在哪里?他若是杀了人,按常理不该慌里慌张地逃跑吗?怎么还大摇大摆地喝得酩酊大醉,跑回家等官府来抓?” 思绪倒是异常情绪,要么后头有人指点,要么奔走多时,四处求助,案子前因后果和疑点全都烂熟于心。 知府沉吟片刻说道:“本官会亲自翻看本案,如若确有隐情,必然还你儿清白。倘若证据确凿,林大杀人断头千真万确,但愿你心服口服。” 刘氏叩头:“若我儿当真犯下滔天大罪,自然罪该万死。” 这个段落是图片段落,请访问正确的网站且关闭广告拦截功能并且退出浏览器模式 退了堂,知府一边翻看卷宗一边说道:“那刘氏有一点没说错,如果真是林大杀了人,那谈氏的头颅在哪?” “清远县县令严刑拷打后,林大倒是指了四五处地点,没一处找到头颅。谈氏的脑袋至今下落不明。” “这就怪了,林大已被判斩刑,没理由再隐瞒谈氏头颅的下落。” 广州知府仔细浏览卷宗,发现此案说不通的地方颇多。 “其一,林妻头颅尚未发现。他指三指四,官差均无功而返,分明是扛不住酷刑才胡乱指认,实际不知道头颅藏在哪里。其二,卷宗里明白写着凶器是把长约七.八寸的匕首,再是削铁如泥的宝器也断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