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2)
脸上的汗。 亚热带地区还真是……热啊。 老哥踩了油门,嘴里轻哼着歌,看来他心情挺好。 「你有病吧?这麽嗨呢?」 「一想到之後不用再活受罪天还没亮就得接送纽西兰小公举,啊,痛快!」 他一口气说完,我还真怕他憋Si。 还有,什麽是纽西兰小公举啊?他才没把我当公主疼呢。 不过我难得没有吐槽他,他听我没回话,也没说什麽,转了转方向盘。 他问:「真的不待在台北?」 我摇头,「我还是喜欢高雄。」 回来之前我已经跟老哥和老妈说过了,我在高雄生活了十八年,我还是喜欢在那里,当然也是因为小任在。 老妈表示没有意见,台北和高雄,也不过一个小小的台湾,不像纽西兰,隔了一片汪洋大海。 老哥g起唇角,揶揄地道:「你还真喜欢他啊。」 我没反驳,反而笑了出来,「我超喜欢他的。」 老哥皱了皱眉头,「你变态吧?笑得真恶心。」 「你才恶心,你全家都恶心。」 「不好意思,你也是江家的。」 车子慢慢地开上了高速公路,我们没再说话,老哥又开始哼着歌,他哼的是约翰?丹佛的乡村路带我回家,是老妈最喜欢的歌,我小时候她常常唱给我听。估计老哥小时候,老妈也是这样唱给他听吧,所以这首歌是我们家共同的回忆。 我嘴角轻轻地上扬,也跟着老哥一起唱这首我们最熟悉的歌。 「tryro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