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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了别,我让下人送他。 下人带着受出了府。 自那回初遇之后,他隔三差五翻墙进来,放着大门不走,净是翻墙。 他又被押到了我的面前,次数多了,我就让下人们不必过于在意他,再碰到他翻墙进来,就不用押着他了,让他自个来我面前吧,自此,他来得更频繁了。 肆意的样子,不像是客人,倒像是主人。 我曾劝说过,大可从大门进,没有必要翻墙而进,说了几次,他就几次左耳进右耳出,我拿他没办法,就此揭过,不再提及此事。 随他怎样吧,越说我越是苦闷,不如不去在意,这样,这对他和我都好。 他每次来,手里总会拿着东西,有时是吃食,有时是新鲜玩意,每次都不带重样的,我的生活因此添了几分趣味。 这样一来二去的,我和他成为了朋友,就目前而言,关系还不错,熟络了不少。 我们常常是,我喝着茶,听着他讲着城里的趣事,事情被他说得浮夸,他还在那里变得声线模仿那场面,逗得我发笑,就这样他讲,我笑。 不讲趣事的时候,他将玩意放在我的手里,跟我说着这东西的妙处,手把手教我如何把玩。 虽然,眼睛看不见了,但是手中的触感很真实,手指摸索着,描绘着轮廓,他的手带着我的手,去触碰,我被他带着,玩着手里的东西。 我喜欢带着他喝茶,去品味百般的滋味,但他不是很乐衷于此,嘴上说着嫌弃,却会陪着我去品味。 他带来的吃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