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01
中,谁把吓人的脚趾放在浴室里?马言森不由得这麽想了。 罗彦泽是马言森的同事,在那间小酒吧工作超过两年,而马言森才做了三个多月。两个月前,罗彦泽向马言森说住的地方有个室友退租,问他要不要过来住。马言森之前的住处离酒吧的路程稍远,往返费时,早存搬迁的打算,罗彦泽一提及,他没多想便一口答应。 最初和罗彦泽同住的室友皆是酒吧的同事,但服务业人事异动率高,房客陆续因工作地点等因素迁居。一有空房间,罗彦泽会先询问同事有无需求,如果没有,才会请其他朋友介绍。所以非於酒吧工作、本来也不相识的陈学康、王翊翔才会与罗彦泽同住於此。 陈学康与其他三人最不熟。马言森、罗彦泽、王翊翔的生活昼夜颠倒属於夜猫子一族,而他是朝九晚五作息规律的上班族。作息时间不同,他们与他很少碰到面,马言森印象中仅遇过他俩、三次而已。其貌不扬、穿着土气、言语乏味,脸上还有种古怪的自我优越意识,马言森对他很没好感。 陈学康的nV友不久前搬来与他同居,但马言森从没见过那位陈学康口中名为小芬的nV人。 王翊翔b马言森早两个月搬来这里,可马言森第一天在酒吧上工时就认识了王翊翔,他常去那里喝酒,店里的服务生几乎都认识他。会来这儿住就是因为在店里时听见罗彦泽逢服务生就问要不要租房子,住的地方租期将至,他赶紧拉住罗彦泽询问租屋事宜,预算合意便下订了。 他现在的工作……马言森不知他找着新工作没。他换工作b起罗彦泽换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