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章:向于谦状告宁夏府同知
刘l不想激起归化民与原居民的矛盾,决定把此事定X为过失杀人。 根据《大明律·刑律》规定,凡是因玩笑杀人、误杀、过失杀人的,以斗殴杀伤人命论。 斗殴杀人者,不论是以拳脚,还是使用武器或其他物品,全部判处绞刑。 参与殴打他人,导致他人Si亡的,导致致命伤的绞刑。 至於同谋但没有动手的,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不过,大明还存在恤囚制度,囚犯可以用钱财和劳务代替相应的罪罚处理,虽然不一定全是缴纳钱财抵罪,可还是留了一个减刑的口子。 其他人没有对陈姓夥计的meimei动手,准许缴钱减刑,由杖一百,流放三千里,改为缴罚金三千两,杖三十。 刘l以失手致人Si亡的商人醉酒调戏妇nV有错在先,不准其缴钱减刑,按律当判处绞刑。 但念其知错能改,意外发生後主动安抚并赔偿陈姓夥计meimei的父母,争取了陈姓夥计父母的谅解。 所以,暂时把那个失手打Si陈姓夥计meimei的商人关进了大牢,上报朝廷後再做处置。 按理说这件事,到此也就过去了。 可是,陈姓夥计认为他的meimeiSi的太怨。 在他看来,那夥商人仗着有钱,为非作歹,横行城郊,官府就该对这些人施以重罚。 因此,陈姓夥计多方打探,竟然找到了监察御史于谦,向于谦状告宁夏府同知刘l收受罪犯贿赂,与罪犯沆瀣一气,请求于谦为他的meimei主持公道。 所以,主持修建有线电报之事的于谦找到了宁夏同知刘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