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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了吗?” 张哲华咬着下唇用力点头,方才的焦虑和自我怀疑一扫而空,原本涨满了羞耻和委屈的胃就像从底部被扎了个孔放气,他一下子浑身都轻松下来:“谢谢哥!” 詹鑫轻笑出声,翘起二郎腿点了根烟,斜着眼睛看他:“还是跟哥这么客气啊!” 张哲华赶忙解释:“哥我不是……”不是啥,却有些说不上来。 詹鑫就像是打定主意要看他无措似的,微笑着不说话。 最终他破罐子破摔地一甩头,像小孩子一样耍赖,“哎呀哥~你明知道我不是那意思!” 詹鑫就爽朗温和地笑起来。 一些剧本背景 学校今天来了个非常漂亮的英语老师。 穿一条大红色的裙子,细嫩的小腿从裙边一直延伸进高跟鞋,微卷的头发垂在脸侧,回眸一笑的时候就像露珠里的兔子。 张哲华小时候养过一只兔子,纯白,幼小,摸上去有明显的脆弱感。他养了一整个夏天,每天放学回来都蹲在阳台上喂它吃胡萝卜。直到有一天,他和朋友出去玩,回来得太晚,兔子显然饿过了头,吃胡萝卜的时候着急地咬到了他的手指,一瞬间就有殷红的血渗出来,他把兔子抱出笼子,把血抹在兔子毛上,然后捏住了兔子的喉骨,微微用力,兔子就无知无觉地躺在了阳台的地板上。 第二天早晨,透过阳光下的露珠,兔子的倒影就是这么美丽、纯洁又脆弱。 张哲华拿着一本空白的习题册走进英语老师的办公室,在身后关上门,睁大了无辜的眼睛:“您能给我讲讲这道题吗?”